公司发热病人处置流程
发布时间:2020-09-02
根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和山东省《关于做好全省 2020 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40 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学校发热病人处置流程做如下修订:
1.发热师生确认体温超过37.3℃后,自觉到师苑卫生所临时留观点(校内设置4个临时留观点,分别为第一生活区C2楼一楼西侧,李守莲:13792980169;第二生活区B2楼一楼西侧,贾彦忠:13655391608;锐思3号楼下沉广场,肖玉丽:13695335279 ;艺术中心,朱时新:18769966012),由临时留观点医生给予就诊指导。指导医生电话联系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0539-8531362,7302120)确认是否需送发热门诊。确需送发热门诊的员工,由辅导员陪同到南一号门临时留观点等待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救护车接诊,一并前往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经诊断,需进行核酸检测的,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120车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辅导员陪同前往;辅导员同时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后勤管理处卫生管理科(孔令涵:18669981076;尹秀梅:15653971828)。
3.若核酸检测呈阳性,辅导员或教师患者应第一时间报告后勤管理处卫生管理科(孔令涵:18669981076;尹秀梅:15653971828),卫生管理科立即上报学校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高校隔离观察区和临时留观点(室)设置要求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65 号)文件精神,我司不再单独设立隔离观察区,纳入兰山区统一设置的柳青街道隔离观察区。需要进行隔离观察的,由大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兰山街道办事处疾控中心(刘安忠:13792985860)安排进驻。
原学校下发的发热师生处置流程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