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1-05-23
一、公司简介
兰山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兰山区融媒体中心(兰山区广播电视台)管理的由兰山区财金集团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与兰山区融媒体中心(兰山区广播电视台)合署办公、一体化运营。
二、岗位计划
记者11名;节目主播2名(男女各1名);新媒体运营2名;工程技术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电视新闻宣传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形及不良表现。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学历: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传媒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专科)。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业务水平突出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35岁)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员工(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要求
1、记者
岗位要求:
(1)具备电视及新媒体平台采访能力,在电视摄像、专业摄影、文字写作及互联网采编等领域拥有至少一项专长。
(2)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电视新闻或报刊新闻、互联网信息及短视频的采访制作能力。
(3)有电视新闻、视频创作及移动端创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2、节目主播
岗位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形象气质佳,普通话语音规范标准,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沟通表达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2)具备基本的文案写作能力,具备电视栏目、晚会活动主持及新媒体直播等工作能力。
3、新媒体运营
岗位要求:
(1)网络与新媒体、网络与传播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备良好的政治敏感性,能够把好舆论导向关口。
(3)具备管理运营移动互联网平台(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商业平台等)的能力,能够及时掌握新闻热点,有效完成专题策划活动,能够提高各类新媒体账号的关注度和粉丝活跃度。
4、工程技术
岗位要求:
(1)广播电视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2)能够熟练操作数据库维护、网络工程维护或程序开发等技能。
(3)有从事广播电视技术、网络工程维护、程序开发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由兰山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月薪包括工资加绩效,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起,月平均绩效1000元以上,试用期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6日—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曾发表作品的复印件或视频材料(可用U盘携带拷贝),以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兰山区金雀山路60号兰山区融媒体中心(兰山区广播电视台)九楼办公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39-2912011。报名时现场填写《兰山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网络报名:登陆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下载《兰山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lsdstzp@163.com邮箱;或使用“兰山”APP手机客户端,点击“招聘报名”窗口,按要求填写提交。
网络报名者须于报考日期截止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兰山区融媒体中心(兰山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进行现场核实。中心将组织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七、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
记者岗位初试为笔试+自选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自选专业技能测试需要考生从摄像、摄影、视频编辑制作、新媒体产品制作等备选科目中自选一项或多项参与测试,一专多能者将优先录用。复试为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节目主播初试为笔试+演播室试镜,其中笔试内容为基本文案写作,演播室试镜为现场录制不同风格的主持图像。复试为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新媒体运营岗位初试为笔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复试为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工程技术岗位初试为笔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复试为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初试、复试的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统一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招聘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拟招聘人选确定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